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组成。
年度报告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鹿城区滨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鹿城区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聚源路1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5558988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滨江街道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服务基层群众、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工作阻力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成立了领导小组,街道党政办为具体的工作机构,并明确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办(所)、各社区(集资办)明确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
(二)健全工作制度。滨江街道根据《条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特点,按要求补充和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及时修订了《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方便群众检索。
(三)抓好宣传培训。一是为提高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街道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帮助工作人员熟悉相关规定,并举办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技术操作员信息安全技术水平和信息安全意识。二是为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关注意识,街道通过社区宣传栏、街道网站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开展信息公开政策宣传,提高了辖区群众对街道信息公开的关注。三是为使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街道以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便利群众生产生活、赢得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支持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定位,加强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了工作人员政策观念,增强了信息“送达”群众的实效性,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加强监督检查。滨江街道积极拓宽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面。一是向社会公众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邮箱和信箱,接受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确保每个群众意见建议都得到受理、跟进及反馈;二是通过座谈、意见调查、网上意见征询等形式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三是从各行业各层次各部门聘请信息公开义务监督员,成立信息公开义务监督小组,专门对街道信息公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提出检查意见;四是由街道纪工委负责对全街道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总监督,对不按规定公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滨江街道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3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41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74条。内容囊括工作动态类信息、通知公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政府财政预算、民生实事、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特别是对涉及到民政、社保等民生工程和政府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滨江街道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积极稳健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已公开的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滨江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包括街道领导分工、各部门主要职能、工作任务和要求等情况)、发展目标和规划、重点工作和工作动态、为民办实事和其他类别。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滨江街道现已采用的信息公开形式有政府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幕、工作情况通报会等。针对不同的信息内容,不同的受众对象,街道对公布渠道按照因地制宜、简便实用和及时有效的原则灵活掌握应用,以信息公开的针对性、覆盖面最大化为原则。一是在街道办公楼四楼大厅设公开取阅点,公开各项办事流程,方便群众;二是在一楼大厅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主动公布其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三是在街道网站开设公开栏目,公布基本情况和重要信息,接办一些简单事项;四是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不定期召开重大政务决策咨询会,邀请老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视察了解街道重要工作情况。
(四)重点领域公开落实情况
滨江街道对涉及到民政、社保、计生、残留等民生工程重点领域的信息做到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滨江街道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电话、邮箱、信箱),我街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职责,进一步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9年街道健全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全年通过网络平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今年接到群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全部作出回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信息,2019年滨江街道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提高,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连贯性、条理性还不够,街道政府网站的群众关注度还不高;三是未建立信息公开部门与社会群众的有效沟通反馈机制;四是对部门信息公开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
(二)改进方向
2019年,滨江街道将进一步强化“公开是为了更好地改进工作”的思想教育,并通过“四个结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作水平。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即把政府信息工作群众评议结果列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促使相关部门提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自觉把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即调整改进政府网站版面,将部门社会服务承诺公布上网,并及时更新公布相关工作结果和工作内容,促使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质量;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即引进社会群众和各领域代表对街道部门工作的评议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吸收群众意见,调整改进工作;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公开群众关心的政府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统计的主动公开信息数据,以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滨江街道信息公开目录的数据和滨江街道“活力滨江”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数据为依据。
附件: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附件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3 | 0 | 51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72035元 |
附件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1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1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5 | 1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附件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