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3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宗旨,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公开途径,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为公众提供资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1





1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1





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6






3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3






3

(七)总计

106

1





1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2

1



13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尤其在补正环节对不明确的内容如何开展补正不重视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对标对表做好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邀请分局法律顾问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补正等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业务水平,降低败诉败复风险。二是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制度建设,针对申请、补正、答复等各个办理流程,设立工作要求和目标,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依申请工作的规范性。三是强化责任考核。及时加强责任机制考核,及时梳理每个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情况,对于办理不规范导致败诉败复的,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做好改进和完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情况与干部年终考核相挂钩,切实强化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