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 鹿城区广化桥路489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575808;传真:8857603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鹿城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3条,主要包括机构概况、信息年报、公告公示、规范文件、部门文件、人事信息、救灾生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保证渠道畅通。2023年全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职责分工,细化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完善了政务公开流程制度。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做好总体上的把握,并安排专人负责发布,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所需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起草、审核上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落实专人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这一目的,对群众关注的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项目的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政策解读、防灾减灾预案、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等。通过意见征集、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向协办部门和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有效合理的意见予以积极采纳并及时公示。对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尤其是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做到限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理有据,用制度促规范,用制度促公开,力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运行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图片形式为主,缺少音视频、在线访谈、网络课堂、公益广告等新形式,政策解读质量较低。三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存在“没信息不公开”的误区,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公开质量,通过规范公开流程、加强审核把关,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互动交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

(三)下步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完善公开流程和审核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