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温州市鹿城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开发布2022年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有疑问,可与鹿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信大厦2028鹿城区统计局办公室,邮编:325000,电话:0577-88035260,电子邮箱:tjj@luche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鹿城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鹿城区统计局合计更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7条。其中机构信息4条,公告公示6条,政策文件2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2条,部门预算、决算各1条。其中根据统计工作实际,及时公开重点领域的统计信息22条,内容涵盖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年鉴信息卡等统计资料。关注重点民生领域的统计信息公开,满足社会公众获取统计资料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和方式等,严格遵循受理流程规则,按照法定时限答复。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2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设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坚持以公开政务、服务群众为宗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指引,进一步优化公开栏目设置,保证各栏目信息的发布频率符合要求。
(五)监督保障方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制定《鹿城区统计局2022年全员考绩考核办法制定工作考核机制》,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项目。主动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信息公开过于单一,依旧依托传统的平台发布,在运用新媒介方面,信息获取渠道的便捷性、实效性还有还需要加强。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比如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分析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素质提升,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发布模式,借力数字化改革手段,创新依托“统计E家”、掌上鹿城等平台,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发布的载体多元化,便捷化,立体化。
三是持续聚焦统计职能公开,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和群众关心热点信息分析,进一步提升信息内容,切实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鹿城区统计局
2023年1月9日
温州市鹿城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0109(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