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鹿城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款,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鹿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3号楼207鹿城区统计局办公室,邮编:325000,电话:88030256,电子邮箱:tjj@luche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在努力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二)加大公开力度。根据统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鹿城区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质量和经济增长新动力的监测,利用相关统计资料,提高对统计数据的诠释解读能力、分析预判能力,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加大对重点生产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监测、分析,加大对新兴产业、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成效反映。加大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和统计相关业务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政策解读,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

(三)提高公开质量。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各专业统计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在鹿城区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动态等统计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利用政务网站公布各类政务动态和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务好、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

2.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并通过报刊、网络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公开统计信息。通过向社会各界发送宣传短信和发放宣传品等手段,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度与配合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3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815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严格执行鹿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不断完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适应新常态的要求,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