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机关依托鹿城区政府网站平台(//www.sdi-network.com)及时公布工作中的信息。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涉及人社领域的就业创业、人才人事、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重点业务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2023年,已主动发布、更新公告公示、组织机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等栏目信息352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开放线上申请端口,依法、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已处置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鹿城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审核发布规定(试行)》文件规定,从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针对不同的政府信息属性、发布平台载体,落实分类审核、网上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适时对接调整涉人社信息公开栏目,并充分发挥“鹿人鸣声”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宣传重要政策信息和局机关工作动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或通报的问题能及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清晰、及时、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不足,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从事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涉及业务公开的科室经办人员等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等有待进一步完善,且政务公开工作标准不高、主动性不强,尤其是涉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要强化公开意识以及内容把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对标对表做好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更新,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和政务宣传。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同时,针对基层工作特点,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及人社的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持续扩大正面宣传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三是进一步提升业务经办能力。始终将业务培训摆在重要位置,接下来在专人负责平台操作的基础上,以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对就业、培训、人才等重点业务经办人员开展指导培训,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基层队伍建设,加强人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