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lucheng.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88377166,电子邮箱:czj@luche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据国家、省市和鹿城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统一部署,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为工作主线,不断健全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短信平台、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2019年,我局继续实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依然作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并配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在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18

 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14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43.0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加强,发布信息的总量还不够

二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还缺乏系统性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高,内容版式创新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信息公开意识,积极按照规定主动申请信息公开。

二是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三是不断开拓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强化信息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政务门户网站等平台上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