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机关依托鹿城区政府网站平台(//www.sdi-network.com)及时公布工作中的信息。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民政局联系(地址:鹿城区广化桥路489号龙瑞大厦B座6层民政局,邮编:325000,电话:0577-88350930,传真:0577-88350354,电子邮箱:mzj@lucheng.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鹿城区民政局主动公开信息合计200条(含96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涵盖全区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社会救助、养老福利、基层民主、社会社团、专项事务及民政自身建设等各项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合计4条,均已按时完成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执行标准严格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严格要求和程序将各类民政信息分门别类地进行申报、审核、录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清晰、及时、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主要包括有关组织机构、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建议提案、重点领域等依照文件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并规范栏目条目,对平台进行及时维护和保障。

(五)监督保障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积极反刍政务公开培训成果,及时处置暴露的相关问题,在认真开展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的同时,制定工作考核机制,提供监督保障渠道,并对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6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历年存在的宿疾和上一年度出现的弊病,2023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区政府对政务公开传达的最新部署要求,对标优秀案例,见贤思齐,聚焦当前短板,自查自省,不断提升改进。

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经办能力。以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对就业、培训、人才等重点业务经办人员开展指导培训,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基层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