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4-49517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7月5日,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了《温州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产业园招商入驻管理办法(试行)》,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鹿城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促进鹿城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温州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产业园建设,制定了《温州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产业园招商入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招商重点和使用范围、入驻机制及流程、考核管理、退出机制共五个章节。 1.总则。明确招商目的及管理服务机制。 2.招商重点和使用范围。明确招商对象范围及招商地址。 3.入驻机制及流程。运营方对于拟入园的产业项目进行全方面评估后给出初审意见,并且向招商决策小组提供建议,由决策小组作出终审意见,决策小组由运营方两名代表与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名代表组成,并组成会议进行商讨。入驻流程包括申报、审核、公示和入驻。 4.考核管理。对入驻机构(企业)进行跟踪考核,促进入驻机构(企业)规范运行,扶持入驻机构(企业)快速成长。签约入驻的机构(企业)均按本考核年度评估定级(未满一年的,仅考核,不定级),入驻机构(企业)按照具体考核通知要求申报考核评估材料。 5.退出机制。对出现因机构自身原因要求提前或期满退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约、以各种名义将房屋出租、出借给第三方、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入驻协议,改变房屋用途或其他严重违约等情况之一的,入驻机构(企业)应在一个月内无条件退出产业园。 6.附件。附件包括《温州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产业园入驻申请表》和《温州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产业园入驻项目考核评估表》(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产业孵化两类)。 三、文件发布程序说明 该文件经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班子集体对其内容进行充分讨论,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8日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州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产业园招商入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4年7月1日经区局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区价监竞争分局公平竞争审查,7月2日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印发。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7-88060320 政策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