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1/2024-49070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人社〔2024〕19号 |
区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为深入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壮大高素养劳动者队伍,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3〕2号)、《关于印发<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13〕200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瓯江风起潮涌计划”打造浙南人才创新创业高地主窗口的意见>的通知》(鹿委人〔2022〕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2024年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艺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服务效益较好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单位为主要依托,由我区具有高超技艺、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的场所。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企业可优先申报。向我区重点产业、社会民生、数字领域等倾斜。 申报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大师: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是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瓯江技能大奖、市“瓯越英才计划(特支计划)”技能类项目、新时代浙江工匠(省“百千万”)培养项目,省、市、区技术能手,省、市、区首席技师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领办人在申请时原则上应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申报的工作室除领办人外应拥有不少于3人的技能人才团队(需为申报单位人员)。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 (四)有传承: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二)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格式为“温州市鹿城区+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场地照片、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所在单位简况和单位对大师工作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三)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四)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黑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电子文档。 三、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一年一评,本年度评选不超过8个。评上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资助。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绩突出者将推荐参评温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其他事项 1.评选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委人才办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 2.推荐单位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评选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郑昌浩,联系电话:88990719;邮箱:zjk88990719@126.com 3.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公示结束后颁发证书及牌匾。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申 报 单 位 (盖章)
申报工作室名称
填 报 时 间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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