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洪殿旧村蒋家桥村自然村改建工程(二期绿地)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受理由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区洪殿旧村蒋家桥村自然村改建工程(二期绿地)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524日至2024530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位置:吕浦河、蒋家桥河

3、建设内容:

温州市区洪殿旧村蒋家桥自然村改建工程(二期绿地)驳坎位于温州市吕浦湾地块内,河道驳坎线形布置按地块总平面图中水利岸线布置,河道驳坎总长260.55m,按规划蓝线实施开挖面积为1274.3㎡,回填面积为0㎡,划河底标高为-0.6m。施工期间需设置拉森钢板桩围堰。

4、占用水域面积:

1)永久占用水域面积为0;

(2)临时占用规划水域面积为604.48㎡。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

1)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如产生涉河废弃物的,及时予以清除(配备巡逻员及打捞船对河面上的废弃物及时打捞清除);

2)每周对河道进行一次监测(采用RTK仪器对水平位移及竖向位移)记录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确保在可控范围内;

3)每周对河道内的淤泥进行一次清淤(采用泥浆泵、水上挖机对堵塞的淤泥进行清理);

4)规划蓝线开挖面积为1274.3㎡,回填面积为0,规划河底标高为-0.6m。

6、占用水域时间

1)按规划蓝线实施部分为永久;

2)临时占用自审批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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