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4-52129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1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发〔202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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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设立鹿城区城乡改造和编研中心(挂鹿城区土地储备出让中心牌子)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扩大全区储备规模,理顺储备机构体制,根据2024年11月8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研究,同意设立鹿城区城乡改造和编研中心(挂鹿城区土地储备出让中心牌子),隶属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承担我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和土地储备职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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