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4-51981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市监〔2024〕12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CD68-2024-0002 |
各所、科、大队、中心: 经研究,本局决定对《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柔性执法制度的意见》作如下修改: 一、将本意见中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改为“《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二、将本意见中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改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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