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关于陈剑波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分局三级高级警长陈剑波、王勇、虞和平、张定康等4位同志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经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批准退休。陈剑波等同志退休待遇按照现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自2024年10月起执行。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