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丰门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丰门街道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深做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布了本单位各项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31条,内容囊括通知公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文件及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丰门街道通过群众依申请公开等线上、线下的方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0件,依据《条例》规定,均已按时答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剩余1件,已于2023年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由综合服务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明确专人负责,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形成“权责统一、分工明确、科室联动”的工作格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发布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设置政务公开栏,完善线下公开体系;积极发挥鹿城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畅通线上政务公开。落实信息发布前审核机制,审核通过后及时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发挥综合服务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科室的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建立职责明确的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二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质量不够丰富。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和能力,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解读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