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版】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温州·鹿城”门户网站(www.sdi-network.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7号,电话:0577-88201800,电子邮箱:wjj@lucheng.gov.cn,邮政编码:32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鹿城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卫生健康政府信息280条,其中公告公示69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3条,建议提案8条,医疗卫生重点领域信息149条,其他48条。全年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共6131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及时答复意见。全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及时答复办结,并且未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流程、保密审查,牢牢把好政府信息审阅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规范。定期对计划总结、政策文件及医疗卫生等栏目内容进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更新调整信息公开目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共卫生事件、健康促进等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共医疗卫生、健康科普相关信息97条,公开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件,“健康鹿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2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全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责任,确定分工,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目录的自查,做到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是存在个别表述不规范的情况。将通过公开前审查、定期自查和上级机构排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纠正,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 三是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高。队伍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将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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