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3-48836
组配分类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3〕75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LCD01-2023-0015 下载阅读版本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执行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22〕85号)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0〕24号)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3年有效期已届满。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鹿城区实际情况,经十届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暂停执行《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22〕85号),自通知公布之日起施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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