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政府网站(www.sdi-network.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2幢12楼;邮编:325003;电话:0577-88840692;传真:0577-88840692)。 2022年,鹿城区司法局在各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2年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30余则,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部门文件、其他公告等,其中包含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在政务新媒体推送信息300余则,主要为工作业务信息公示及普法宣传内容。在重点领域公开栏目——公共法律服务栏目中对公共法律服务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开行政复议决定文书158份。2022年度本单位无行政规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产生。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通过网络平台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件,均在时限内按要求完成答复。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事前保密审查登记,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单位政务公开主要平台为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本单位账号的维护及发布操作。另建设新媒体账号“鹿城普法”公众号,由鹿城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专人负责信息维护和发布,并安排专业网络公司进行技术支持。 (五)监督保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确定分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强化指导监督,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比赛,强化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存在个别表述不规范的情况。主要是由于部分专有名词不属于系统纠错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性纠正。通过公开前审查、定期自查和上级机构排查,目前发布的政务信息规范性良好。 二是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有待进一步加强。本年度处理的2件依申请公开件中,第一件的收件延迟了2天。通过及时整改,勤抓时效,后续第二件申请件及时有效地完成了答复。 三是政务公开发布载体依然较为单一。后续将进一步创新结合其他信息发布新载体,争取实现政务信息发布多样化,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受众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发布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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