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区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众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鹿城”政府网站(//www.sdi-network.com/col/col1229485037/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可与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2-3楼,电话:0577-5670691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着力推进高水平医保系统建设和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在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条,在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平台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66条。此外,全年接收浙里访信访件813条,掌上鹿城发布33条。 1.发布政策文件,全区推广医保政策。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做到政策性文件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平台网站上主动公开文件、解读政策、公布待遇及基数调整等医保政策、累计已公开26项上级文件、11条其他文件、6条其他文件、23条政策解读。 2.公开业务查询,全面提高便民效果。在“浙江医保”及“温州医保”上公开医保报销标准及目录。按照“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五项事项类型公开报销、备案、支付等24项制度。市民个人还可以在政务网、浙里办上查询或办理个人业务。大力推广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线上办理渠道,引导群众企业“不见面办、便捷办”。推出“线上办”“自助办”“异地办”“上门办”“特殊办”五大举措,以企业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易办为目标,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 3.多样媒体宣介,全力推送医保动态。在《温州日报》《温州商报》刊发政策或工作信息。线上通过鹿城发布、掌上鹿城、鹿城医保大叔、融媒体等新媒体。今年以来在“鹿城医保”发布动态信息33条,在“医保大叔”上发布或转载医保信息4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热线接收电话咨询约145次,均完成电话答复,目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力度,严格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的审批制度,专人专项负责公平平台日常维护,针对平台存在的发布问题整改,基本实现立查立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全面推进医保信息工作公开,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包括有关公告公示、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行政执法等政务信息内容,内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多样媒体裂变优势,确保及时更新,增强公开能力。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和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发挥医保部门作用,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自觉接收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专员少,且人员变动频率高,容易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主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一)改进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对照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年重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是强化落实,提升水平。加强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年报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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