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区政府网站(//www.sdi-network.com)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江滨西路552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555771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充分运用浙江政务服务网、鹿城区政府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等公开平台和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实现了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二)重点领域公开有力。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依法依规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确保群众能把政府“账本”看得全面、看得清楚、看得明白,打造“阳光”透明财政。继续推进项目支出预算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强化公开主体责任,完善公开格式。 (三)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畅通受理渠道,强化多部门协调会商,对申请件依法及时规范处理。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如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时,内容还需更加丰富生动;主动公开的栏目建设、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信息内容更新,全面优化信息公开栏目的布局。强化信息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政务门户网站等平台上进行公开。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探索运用简明回答、现场宣讲等方式,采取图表图解、生动案例、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三是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加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加强不同部门间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在学习和交流中寻求新思路、新办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年报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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