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图解)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咨询电话:0577-566719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信息共84条。主要类别包括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告公示类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每一条需要公开的信息,需经办人预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所有发布信息准确无误。

(四)完善平台建设。及时按上级要求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更新与调整。承担全区农业水利信息发布工作,第一时间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五)落实监督保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项职能,责任落实到人。同时选拔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整理信息并完成上传平台,进行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1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内容更新及时性、服务有效性方面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忙于业务工作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有些信息未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

2.进一步提高公开力度。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政府信息,特别是我局农业水利建设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企业的监督。

3.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强化与区政务公开中心、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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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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